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,诚实可靠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1.本人、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报名地点: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,联系电话:8660267。
3.资格初审: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“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、已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、退伍证”原件和复印件,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,个人征信报告,并填写报名表格。有特长的人员,需提供能证明该特长的相关证书、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五、体检和考察
1.录用后由聘用单位县公安局与招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 3个月,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。